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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M62022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联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4-11 17:42:31    浏览量:

  米乐M6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1〕19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及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21〕45号)精神和有关规定,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联考工作继续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实施。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高职单招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与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联合相关院校组织、实施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联考的命题、制卷、组考、阅卷和成绩的登统、公布、复核、报送以及录取等工作,考试成绩供本大类所有联考招生院校使用。

  (一)成立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院长和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负责全面领导、部署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联考各项工作。

  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联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高职单招联考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联考协调组、命题考务组、录取组、纪检监察组、舆情监控组、财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高职单招联考考点设置;负责协调高职单招联考院校、各分考点及各工作组,共同组织完成高职单招联考工作;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制定高职单招联考实施方案;负责考试成绩的公布和报送工作;负责联合各工作组处置突发事件。

  主要职责:负责选聘命题组成员;负责联系监狱机构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试题的命制、审核和保管(保密室值守),试卷转运及分发;负责制定《考务工作手册》;负责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考试组织(含各考点考务培训)等工作;负责阅卷及考试成绩的登统、复核。

  主要职责:负责高职单招工作各环节的监督监察,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主要职责:负责密切关注、迅速处置考试期间网络舆情,及时联系网信和公安网监部门消除涉及考试安全的不良信息,积极发挥正面宣传引导作用。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试卷传递与保管的安全工作,与命题考务组共同做好保密室值守工作;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内外秩序的维护。

  主要职责:负责对接考点疫情防疫小组开展疫情防护工作,落实《2022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高职单招对口计算机类联考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其他医护工作。

  各考点分别成立“2022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高职单招对口计算机类组考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本考点院校校级领导组成,考点院(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考点组考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联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负责制定本考点联考工作实施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并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本考点的各项组考工作。

  各考点设立综合协调组,负责和牵头院校沟通联络并积极争取当地教育、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支持,组织协调好本考点相关工作。各考点根据组考工作实际需要设置考务实施、安全保卫、疫情防控、服务保障、纪检监察等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考试和防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考点的各项工作。

  对口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也可报考对口计划,二者选择其一。如报考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或对口计算机类计划,则仅限于相应对口类的考生报考;如报考统考计划中的考试十类,则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

  考试类一经选定,不得更改。不得跨考试类报考、参加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联考的考生(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职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高职单招简章,于2022年3月8日9时至3月11日17时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和选择考试类并缴费。考生报考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选择考试类,并缴纳考试费。

  考生选定考试大类,根据系统提示,进入缴费界面,考生须按提示足额缴纳考试费,考生依据参加考试科目的数量按照40元/人/科的标准缴纳考试费(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0〕1851号文件规定执行)。未按规定缴费的,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高职单招报考资格,放弃录取机会。

  对在2022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的残疾考生,可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向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提出合理便利申请。

  填报考试类为高职单招考试十类和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的考生缴费完成后,2022年4月6日9时至4月9日9时,登录“单招平台”打印准考证。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考试设置在同一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第一考区面向生源地为石家庄市(含辛集市)、衡水市、沧州市(含华北石油管理局)的考生。考点分别设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

  ①石家庄火车站西广场乘15路公交车至汇华学院站下车转乘58、107路至劳动关系学院站下车即到。

  ①石家庄站乘坐地铁3号线到市二中站下车,D口出站,步行698米即到;石家庄站乘坐20路、1环1路环线路公交车到市交通运输局(二中)站下车,步行847米即到。

  ②石家庄北站乘坐40路公交车到石铁运校站下车即到;乘坐20路公交车到宁安路口站下车,西行50米即到。

  ②也可从火车站北行50米长途汽车站乘坐25路公共汽车,到“河北机电学院”站下车,路北即是学院南门。

  第三考区面向生源地为邯郸市的考生。考点分别设在邯郸科技职业学院、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邯郸市职教中心、邯郸工程高级技工学校。

  乘车路线:邯郸火车站、汽车西站、客运中心站(邯郸高铁站)乘坐8路公交车到邯郸大学站下车(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北门),需步行至水厂路南门,自驾车到水厂路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南门下车。

  第四考区面向生源地为保定市(含定州市)、廊坊市的考生,考点分别设在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科技学院、保定理工学院。

  ①保定火车站西广场或保定客运中心乘22路公交车到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北院站下车东行1000米即到;保定东站乘游1路、游2路公交车到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车即到。

  ②自驾车路线:高速公路从京港澳高速保定口下道,沿七一路西行2000米至东三环,再南行1000米至东风路,然后西行1500米至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乘车路线路;汽车东站、承德火车站乘坐29路,承德南站(高铁站)乘坐68路/69路公交车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即到。

  4月14日16时,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成绩,如果对成绩有异议,可于4月15日17时前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当面提交书面复核申请,提出复核申请后一日内答复考生。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招平台”按报考时选择的考试类填报志愿,不得跨考试类填报。高职单招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征集方式。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

  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时至17日17时;二志愿填报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14时至22日12时。

  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高职单招规定和各院校的高职单招简章,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单招平台”填报的志愿无效。

  1.命题组成员:由相关专家联合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封存、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2.命题依据:

  (1)考试十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和职业技能考试中的专业基础考试(英语)命题内容主要依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职业技能考试中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电子信息类的专业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养等要求命题。(详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2)对口计算机类考生、对口电子电工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命题内容主要依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职业技能考试中的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命题,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命题。(详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考试科目为四科。考试形式为笔试。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时长为60分钟,文化素质考试(数学)时长为60分钟,专业基础考试(英语)(或专业能力测试)时长为45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术技能测试)时长为90分钟。

  文化成绩使用学考成绩,学考科目分别为语文和数学,成绩采用两科学考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进行折算替代。

  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高职单招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如未参加则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零。学考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高职单招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替代(所缺科目成绩为零)。

  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考试(英语)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450分,其中专业基础考试(英语)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350分。

  具有外语学考成绩的学生,专业基础考试(英语)成绩采用外语学考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进行折算替代。

  没有外语学考成绩的学生,须参加高职单招牵头院校组织的专业基础考试(英语),如未参加则专业基础考试(英语)成绩为零。

  报考统考计划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高职单招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如未参加则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零。

  考试科目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满分为45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100分;技术技能测试350分。

  具有2022年全省相应专业类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可以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总分390分)折算替代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450分),也可参加高职单招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

  没有全省相应专业类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参加高职单招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如未参加则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零。

  a.报考统考计划且学考(语文、数学)成绩不全的考生,在2022年3月8日9时至3月11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后,在缴费前选择是否使用学考成绩折算替代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选择确认后不能更改。专业基础考试(英语),有外语学考成绩使用学考成绩折算替代,无外语学考成绩则考试。

  b.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在2022年3月8日9时至3月11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选择考试类后,在缴费前选择是否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替代职业技能考试成绩,选择确认后不能更改。

  3.缺考处理:缺考考生缺考科目按0分处理。有缺考科目的考生能否被录取请咨询招生院校或查看招生院校单招简章。

  各考点考试疫情防控方案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审核后,考前14天在考点院校官网和牵头院校网站公布考生参加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按牵头院校及各考点院校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1.评卷组成员:由联考院校联合相关高职单招院校选拔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家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1.报考考试十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的招生简章规定录取。2.报考对口计算机类、对口电子电工类计划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按语、数顺序比较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则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的招生简章规定录取。

  (二)具体录取规则可查阅相关院校高职单招简章。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2022年4月21日14时,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2022年4月24日9时,考生可登录“单招平台”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免试资格: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高职单招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持有关证件向所报考的院校提出申请,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由各单招院校负责,各高职单招院校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在高职单招工作中,严守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和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并按照《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切实做到高职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工作场所,评卷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纪检组全程参与高职单招考试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上报和录取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高职单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十类与高职单招对口电子电工类、对口计算机类的招生计划分开编列。高职单招简章与计划请登录报考院校网站查询。

  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违规处理有关材料随考生成绩库一起面报省教育考试院。如发生考场管理混乱、有组织作弊等重大违纪舞弊行为,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外,相关责任人涉嫌触犯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招生考试期间将采取防控措施,请广大考生及时登录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或各考点院校官网查看,并按要求参加招生考试活动。

  关于同意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等3所高校2021年继续开展跨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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